加州对未获许可的加密货币公司实施每日 10 万美元的处罚
加州金融保护与创新部(DFPI)于 7 月 1 日开始对未获许可的加密货币企业执行每日最高 10 万美元的处罚,依据的是该州《数字金融资产法》(DFAL)。该法律要求从事与加州居民相关的数字资产活动的公司,要么获得 DFPI 牌照,要么在 7 月 1 日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申请。未能满足这些要求的企业将面临每日处罚、停止及终止令、禁令以及其他执法行动。DFAL 大幅扩大了加州对加密货币行业的监管,被广泛视为加州版的纽约 BitLicense;考虑到加州作为最大州经济体且是重要的加密货币市场,这一变化具有全国层面的影响。 10 万美元这一数字代表监管机构可对“未获许可的公司仍处于违法状态”的每一天施加的最高民事罚款。实际处罚取决于每次执法行动的具体事实,并仍会受到监管裁量影响。 DFAL 许可要求涵盖交易所、托管方和稳定币发行商 DFAL 适用于代表加州居民兑换、转移、存储或托管数字金融资产的企业。该规则覆盖集中式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方、支付提供商、稳定币发行商、加密货币借贷平台以及比特币自动取款机运营商,不论公司总部设在哪里。 在其他司法辖区获得许可的公司并不会自动被豁免。持有纽约 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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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Brooks·07-23 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