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與執政黨共同黨最終確定,從 2028 年(2027 會計年度)起,KOSPI 上市公司將強制進行 ESG(永續性)揭露。合併資產達 10 萬億韓元以上的公司,須揭露永續性資訊。該規範將透過修訂《資本市場法》實施,將 ESG 揭露直接納入每年三月底前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政府旨在透過使永續性報告與財務報告截止日期一致,提升資訊的有用性與時效性。此監管框架與最初提案有所轉變,最初提案建議先從交易所自願揭露階段開始,再轉為法定要求。
金融服務委員會(FSC)宣布,合併資產達 10 萬億韓元以上的 107 家 KOSPI 上市公司,將在 2028 年實施首年受強制永續性揭露規範。此門檻低於草案路線圖最初提出的 30 萬億韓元。FSC 委員長李沃原(Lee Eok-won)在首爾汝矣島國會議員會館舉行的黨政協商會議上,提出最終方案。
2029 年,揭露要求將擴大至合併資產達 5 萬億韓元以上的 157 家上市公司。政府計劃在 2028-2029 年評估揭露情況,並考慮於 2030 年進一步擴大至資產達 2 萬億韓元以上的 259 家公司。在實施首年,資產與營收低於合併數字 10% 的子公司將被排除在揭露要求之外,以支持母公司與主要子公司順利實施。然而,當門檻於 2029 年擴大至 5 萬億韓元以上時,納入揭露範圍的子公司數量將從 2028 年的 184 家增至 2029 年的 3,014 家。
最終方案取消了最初提案中規定的「先強制交易所揭露,再轉為法定揭露」的分階段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從 2028 年起,永續性揭露將透過修訂《資本市場法》直接納入業務報告。公司將在每年三月底前,與年度業務報告一同提交永續性資訊。溫室氣體排放量也將使用《排放交易法》下的經查證數字,於每年三月底前在業務報告中揭露。
政府將在實施首三年內,豁免所有揭露資訊在《資本市場法》下的損害賠償責任、行政處分及刑事責任。然而,故意的漂綠行為仍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與行政責任。為提高揭露可靠性,第三方查證將於 2030 年引入,即強制揭露實施兩年後。
範圍三揭露(包含供應鏈中供應商的排放)將維持最初提案中規定的三年寬限期,自各公司揭露起始日起算。合併資產達 10 萬億韓元以上的公司,將於 2031 年開始範圍三揭露。資產達 5 萬億韓元以上的公司,將於 2032 年開始;資產達 2 萬億韓元以上的公司,則考慮於 2033 年實施。機構投資人與金融機構預計將運用揭露資訊進行投資與融資決策。
FSC 計劃本月提交反映最終方案的《資本市場法》修正案草案,目標是在年底前完成國會通過的立法程序。
包括大韓商工會議所與韓國經營者總協會在內的六大主要商業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對實施負擔與各類風險表達疑慮。這些團體表示:「永續性揭露是一項中長期任務,需要在供應鏈數據收集、查證及專業人員培訓等方面投入大量時間與成本。」他們主張:「由於大部分揭露數據包含預測與估計,當法定揭露實施時,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法律風險可能增加負擔。」
商業團體尤其關注繞過交易所自願揭露階段、直接將永續性資訊納入《資本市場法》業務報告的結構。他們認為,由於業務報告揭露可能連結到投資人損害賠償責任、行政處分及刑事責任問題,因此對於包含許多預測與估計的永續性揭露,必須有充分的責任保護、揭露基礎設施及詳細指引。他們也強調,需要在目標公司與實施時程上進行節奏調整。
韓國永續與責任投資論壇(KoSIF)發表評論指出:「我們歡迎揭露目標較最初提案擴大,以及從業務報告揭露開始的政策」,但認為「對所有揭露資訊適用三年豁免,可能削弱揭露的問責性與可靠性。」
2028 年起韓國強制 ESG 揭露的資產門檻為何?
合併資產達 10 萬億韓元以上的 KOSPI 上市公司,將須從 2028 年(2027 會計年度)起揭露永續性資訊。此門檻將於 2029 年擴大至 5 萬億韓元以上,涵蓋 157 家公司。政府正考慮於 2030 年進一步擴大至 2 萬億韓元以上,屆時將涵蓋 259 家公司。
韓國公司的範圍三排放揭露何時將成為強制要求?
範圍三排放揭露(包含供應鏈中供應商的排放)將自各公司初始揭露起始日起,享有三年寬限期。合併資產達 10 萬億韓元以上的公司,將於 2031 年開始範圍三揭露。資產達 5 萬億韓元以上的公司,將於 2032 年開始;資產達 2 萬億韓元以上的公司,則考慮於 2033 年實施。
在初期 ESG 揭露期間,適用哪些責任保護?
政府將在實施首三年內,豁免所有揭露的永續性資訊在《資本市場法》下的損害賠償責任、行政處分及刑事責任。然而,故意的漂綠行為仍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與行政責任。第三方查證要求將於 2030 年開始,即強制揭露實施兩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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