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联邦地方法院近期针对卡戴珊家族中的名媛詹纳(Caitlyn Jenner)被投资人集体控诉索赔的案件做出判决,法官裁定名为 $JENNER 的迷因币不符合法律定义上的证券,驳回投资者提出的集体诉讼。
原告指控詹纳利用名媛身份推广代币、损失四万美元
本案的争议在于 $JENNER 代币是否构成为未经注册的证券。原告格林菲尔德(Lee Greenfield)指控詹纳利用名人身份推广代币,导致他损失超过 4 万美元。然而,负责审理此案的美国地区法官布卢门菲尔德(Stanley Blumenfeld, Jr.)引用 1946 年最高法院判例的 Howey Test「豪威测试」进行审理。法官指出虽然原告确实投入资金购买代币,但在法律层面上,该投资当中没有 Common Enterprise「共同企业」发行证券。判决书中说明,原告未能证明投资者之间存在盈亏平分协议,也无法证明资金被汇集用于代币本身以外的具体投资项目。
法官在裁决过程中新入分析了投资合约的构成要素。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标准,构成投资合约必须包含资金投入共同事业,且投资人合理预期从他人的努力中获利。法官表示,由于原告无法合理解释该代币存在「横向共同性」Horizontal Commonality 或「纵向共同性」Vertical Commonality,因此不具备共同企业的特征。在法律要件不完全的情况下,法院认为无需进一步判定投资人是否预期仅从詹纳的努力中获利,直接判定该代币不属于证券。
诉讼中提到,詹纳曾在社群平台 X 上发布由人工智慧生成的影像行销,内容包含暗示「让每个人都致富」等标语,原告主张这些宣传活动诱导其在 Solana SOL 与以太坊 ETH 链上购买迷因币。被告方则主张,以太坊版本的 $JENNER 代币并非证券,且詹纳的经纪人哈欽斯(Sophia Hutchins)非法定卖方。值得注意的是,哈欽斯已于 2025 年 7 月去世,而法官最终采纳被告观点,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将该加密货币归类为受证券法规管制的投资合约。
联邦法院驳回 、地方法院可另起诉讼
尽管联邦法官驳回了关于违反证券法的指控,但判决书中保留了原告在地方层级寻求救济的空间。法官布卢门菲尔德表示,除了联邦证券法相关的诉求外,其他涉及民事侵权或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交由州法院审理与解决。这意味着虽然詹纳在联邦层级的证券定性争议中获胜,但如果投资人转向州地方法院提起其他类型的法律诉讼,此案仍可能产生后续的法律程序。
这篇文章 法官裁定卡戴珊家族名媛詹纳发行的JENNER迷因币非证券,驳回索赔诉讼 最早出现在 链新闻 ABMedia。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