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監管版圖週二出現轉變,因為 FDIC 投票決定發布一份 191 頁的提案規則,落實 GENIUS 法案,為穩定幣發行商設定準備金、贖回、資本與託管標準——但對日常持幣者而言,最具關鍵性的細節在於:該提案並未提供聯邦入金保險,對其代幣提供保險保障。
摘要
在週二,監管美國穩定幣的加密貨幣監管套件向前推進了重大一步:FDIC 投票提議依 GENIUS 法案發布其 191 頁規則——這也是第二家採取此作法的聯邦銀行監管機關,繼 OCC 於二月提出提案之後。正如彭博社報導,該規則特別適用於「獲准的支付型穩定幣發行商」——GENIUS 法案將其定義為:穩定幣發行商為受聯邦保險的存款機構之子公司,或由聯邦或州監管機關授權的實體。
FDIC 主席 Travis Hill 指出,過去兩年在這個領域取得了「巨大進展」,並將原因歸結於 GENIUS 法案的通過,以及銀行與非銀行機構共同加速數位資產發展,推動了正式的規則制定。
核心要求非常明確。受該規則涵蓋的穩定幣發行商必須在任何時點以嚴格的 1:1 基準持有準備金,用以對應流通中的所有代幣。合格的準備金資產僅限於美元或高度流動性的等價物,例如短期美國國庫證券。贖回必須在兩個營業日內被履行。需要配置資本與流動性緩衝。託管安排必須符合特定標準,且對於市值高於 $50 billion 的發行商,必須進行每年獨立審計。
流通中的代幣低於 $10 billion 的發行商,可在州層級監督下運作,只要這些州級框架達到「實質相同」的聯邦標準即可。財政部同時也在制定用於評估哪些州制度符合資格的原則,其意見徵詢期將延續至 2026 年 6 月 2 日。
FDIC 將其最具重大意義的澄清直接說明了:穩定幣代幣持有人不會獲得聯邦入金保險保障。受保險銀行內部持有的準備金存款可能符合 FDIC 的保險資格——以便在銀行失敗時保護發行商的準備金——但此保障不會延伸至持有該等代幣的個人。
這個差異很重要。這意味著,若獲准的穩定幣發行商失敗,代幣持有人並不處於與傳統受保障銀行存款人的相同位置;傳統存款人的保障上限為 250,000 美元。FDIC 指出,將穩定幣視為「受 FDIC 保險的產品」似乎與 GENIUS 法案的明確用語「不一致」;該法案指出,支付型穩定幣不受聯邦入金保險規範。1:1 的準備金要求旨在作為該保險機制所設計的結構性防護——但它是不同形式的保障。
如 crypto.news 所報導,60 天的意見徵詢涵蓋 144 個具體問題,包括準備金緩衝應如何配置大小、哪些額外資產類型應符合資格、集中度上限應如何運作,以及「破產隔離」保護應長什麼樣子。意見徵詢期必須在 2026 年 7 月 18 日之前結束——也就是 GENIUS 法案的監管期限——因此留給最終定案的時間窗口非常緊迫。
如 crypto.news 所指出,OCC 的二月提案也同樣要求 100% 的準備金,並為新發行商設定申請路徑。FDIC 的規則與該框架相當一致,同時也加入了針對州非會員銀行與州儲蓄協會的自身監督標準。兩份提案合在一起,正在搭建一套將管轄估計 $316 billion 規模穩定幣市場的聯邦監管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