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总统6月14日指示司法部审查立法,对超过法定利率5倍的非法借贷实施刑事处罚。李总统在青瓦台举行的内阁会议上还要求该部审查针对脆弱负债人的债务减免标准。该指令此前源于一宗近期报道的家庭自杀事件,据称与债务有关;李强调,现行法律虽使超过20%的利息无效、超过法定利率3倍的本金无效,但对最极端的高利贷情形缺乏刑事处罚。
在14日举行的内阁会议上,李总统表示:“我在党内时提出,如果法定利率超过20%,利息无效;如果超过3倍,本金无效;如果超过5倍,就应当进行刑事处罚,但最终我们没能制定刑事处罚条款。”他补充道:“这也应当受到惩罚。请司法部审查在(法定利率)超过5倍时,是否应当施加刑事处罚。”
司法部长郑成浩回应:“我们将审查多种类型。”
总统还提及一则关于家庭自杀的近期新闻报道,称他看到内容指向这是因为债务。他强调:“明确的事实是,韩国目前的水平并不是糟糕到必须抱着孩子去死的地步,因为债务。”
李总统要求对债务减免标准进行立法审查。青瓦台政策首席顾问金龙范指出:“首尔康复法院会根据实务指导,在最长24个月范围内提供债务减免特别待遇(偿还期间缩减特别待遇),但只有首尔康复法院这样做,其他康复法院不同。”他指出:“存在需要调整的地区差距。”
金补充道:“特别待遇仅适用于30岁以下,但在法律上,青年年龄延长至34岁。这也需要调整。”
总统回应:“全国性的差异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如果不违背康复与破产法的立法目的,我们可以设定一定标准。”他指示:“请同时审查两种方案:通过施行令,或与法院协商。”
李要求经济财政部以及金融服务委员会:“请审查将债务减免标准纳入立法。”
李总统解释了现有的法律保护:“如果是确实无法偿还到以致走向死亡的情形,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只要申请破产救济或康复救济,就会把一切豁免掉。你就能消除债务。”他说:“没有理由去死。抱着幼儿并走向死亡,是一种谋杀行为。”
总统再次强调:“如果利息超过20%,利息无效;如果超过60%,即使是本金也不必偿还。”他强调:“但他们仍在继续(非法借贷),这不就实际上是压力吗?请在超过5倍时审查施加刑事处罚。”
李指出:“即便是现在,债务减免方面似乎也有一些困难之处。如果有人在成为负债者后选择死亡,那就是无法偿还的人。”他总结道:“不管怎么挤压,钱也会出来吗?还不如给他们减免。”
李在明总统在14日就非法借贷下达了什么命令?
李在明总统于14日指示司法部审查对超过法定利率5倍的非法借贷实施刑事处罚的立法。他是在青瓦台举行的内阁会议上作出该指示,称现行法律使超过20%的利息和超过法定利率3倍的本金无效,但对极端情形缺乏刑事处罚。
为什么李在明总统要求债务减免标准立法?
李在明总统在青瓦台政策首席顾问金龙范指出债务减免做法存在地区差异后,要求对债务减免标准进行立法审查。首尔康复法院允许最长24个月的债务减免特别待遇,而其他法院不同;尽管法律上对青年的定义延长至34岁,但现行特别待遇仅适用于30岁以下。李总统要求经济财政部以及金融服务委员会审查将标准化债务减免标准纳入立法。
针对过高利率,目前有哪些法律保护?
根据现行法律,如果利息超过法定利率的20%,利息无效。如果利息超过法定利率的三倍(60%),本金同样无效且不需要偿还。然而,对于以超过法定利率5倍的利率放贷,并无刑事处罚;李在明总统正寻求通过新的立法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