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禁止通过外部资金对 CVC 进行间接投资,自 7 月 23 日起生效

据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称,隶属于财阀集团的企业风险投资(CVC)公司被禁止通过外部基金来对总股东家族公司进行间接投资,自 7 月 23 日起生效。KFTC 于 7 月 23 日宣布将对《公平贸易法》实施令作出修订,并就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截至 9 月 1 日。一般控股公司子公司不得直接投资,或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其主要投资目标为受限制公司的基金。

修订后的规定还禁止通过使用特殊目的公司(SPC)作为中介向关联方提供间接债务担保。此前,在融资结构中,SPC 从金融机构及其他关联方借款,而由其他方承担 SPC 债务,并不受监管。此次修订通过将由 SPC 居间安排的担保认定为违法行为来堵住该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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