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监管机构认为,在制定法律时,不应将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视为一种独立的资产类别,而应根据实际经济功能进行管理。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金融科技部门负责人Rhys Bollen在墨尔本货币与金融会议上表示,数字资产主要只是传统金融活动如资本配置、支付和风险管理的技术新版本。
他指出,证券的代币化应遵守证券法规,而稳定币则需要遵循支付服务的相关规定。澳大利亚目前也在《数字资产框架》草案中采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修改现有法规,而不是制定专门的加密货币法律。ASIC还强调,大部分对用户的风险来自于中介平台,如托管、交易或加密货币借贷,而非代币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