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FSC 允許低持股子公司在新的 10% 門檻下無需股東批准即可上市

根據韓國金融監督委員會,針對子公司重複上市的新指引現已發布,若子公司佔母公司營收、營業利潤或資產不到10%,則允許公司無需股東批准即可進行。透過收購或設立成立的子公司需要董事會批准,但無需強制股東投票,不過董事會必須履行五項受託責任,包括股東影響評估和揭露要求。3%投票權規則——將持股超過3%的主要股東投票權限制在3%——取代了先前討論的多數少數股東要求。像Sono International和Hanwha Energy這類在最近幾週申請上市的公司,適用這些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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