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鏈析加密實驗室
在Web3生態中,擔保本意是為合法交易提供信任背書的機制——就像你在咸魚購物時的第三方擔保,買家付款後資金暫存平台,確認收貨後再打給賣家,解決買賣雙方的信任問題。但境外這些所謂的 “擔保平台”,卻把這種機制變成了黑灰產的 “遮羞布”。
這類平台的共性:本質上無正規金融牌照、依托TG(俗稱紙飛機)運營、以USDT(穩定幣)為主要交易媒介的非法工具,核心作用是為電信詐騙、洗錢、人口販賣等違法交易提供資金托管和仲裁,讓犯罪行為在 “擔保” 的偽裝下順利完成。簡單說,正規擔保是保護合法交易,而這些平台是保護犯罪交易。
要聊擔保平台,咱們就繞不開匯旺擔保,這個被業內稱為"黑產支付寶"的平台,它的發展軌跡就是一部黑灰產"進化史":
作為該行業"龍頭"老大哥,好旺擔保的業務體量堪稱驚人:累計交易總額超270億美元,覆蓋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黑產從業者,僅東南亞電信詐騙園區的使用率就超過80%。
好旺擔保平台運營模式:
最可怕的,是其“匿名性”:無需實名認證,只要有TG帳號就能註冊,資金流轉全程使用USDT,完全脫離監管。
鏈析技術團隊曾協助執法機關追蹤過某電信詐騙案件資金流向,其中一筆來自國內受害人的50萬元,經卡農提現、U商兌換USDT後,通過好旺擔保完成交易,最終流向境外詐騙團伙,整個過程僅用48小時,資金軌跡被切割得支離破碎。
擔保平台作為黑灰產網絡中的重要樞紐,近年來發展迅速,用戶規模和資金規模都呈指數級增長。

據鏈上數據進行統計,僅匯旺擔保、土豆擔保和新幣擔保這三大巨頭,在過去三年內就處理了超過780億美元的USDT交易。這一體量已經超過了眾多中小型國家的GDP。

除了以上三大巨頭擔保平台外,境外還有各類分工明確的擔保平台,覆蓋不同黑產場景,以下是四大類平台詳細對比:

【註】:以上數據綜合自專案組案件材料/鏈上數據追蹤及行業調研,業務體量為累計交易規模,風險等級基於監管打擊力度/隱蔽性/危害範圍綜合評定。
這些平台的共性也非常明顯:
❶ 以USDT為交易媒介(USDT與美元1:1錨定,價格穩定且跨鏈流轉快速,能快速拆分大額資金)
❷ 避開正規途徑渠道,選擇TG作為運營載體(TG的加密通信和群組功能,便於隱藏運營痕跡)
❸ 無任何實質風控,只要能支付佣金,任何違法交易都能提供擔保
黑灰產從業者之間,本質上是"互相提防的騙子"。
為什麼這麼說呢?詐騙團伙怕買的個人信息是假的,信息販子怕交了貨收不到錢;洗錢團隊怕對接的U商 “黑吃黑”,U商怕洗完錢被滅口。這種天然的信任缺失,讓擔保平台有了生存空間。說人話就是:擔保平台的存在,讓騙子之間能放心交易。
以下是我們技術團隊在協助案件調查中的真實案例:
某電信詐騙團伙想購買 “四件套”(銀行卡/身份證復印件/手機卡/U 盾)用於洗錢,賣家是境內的"卡農"中介。雙方互不相識,既怕對方是臥底,又怕被騙——買家怕付了錢拿不到能用的四件套,賣家怕給了四件套收不到錢。
這時候,好旺擔保就成了他們的"信任橋梁"。
整個過程,擔保平台保障雙方交易順利完成,又提供了匿名保護,讓犯罪行為得以閉環。沒有這樣的平台,很多黑產交易根本無法進行——這就是擔保平台在黑灰產生態中不可替代的根本原因。
話說回來,很多人覺得黑灰產離自己很遠。但實際上,這些擔保平台正在通過各種渠道滲透到我們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尤其是那些想"低門檻賺快錢"的人,更是精準獵物:
(三)擔保平台作用:在黑灰產中三大核心角色
如果說黑灰產是一條產業鏈,那麼擔保平台就是其中的"核心樞紐",扮演著三個關鍵角色:
我們技術團隊曾對某擔保平台的鏈上數據進行追蹤,發現其一個核心錢包地址在6個月內,與1200多個疑似黑產地址有交易往來,涉及資金超8億美元,這些資金最終流向了境外交易所、匿名錢包和其他擔保平台,形成了複雜的資金網絡,大大增加了溯源難度。
作為Web3技術安全公司,我們曾協助專案組對多個非法擔保平台進行鏈上追蹤和技術分析,其中“來財擔保”(為保護案件信息,已對原平台名稱和數據均做了去識別處理)的運作模式極具代表性,其業務複雜度和隱蔽性,堪稱黑產擔保平台的“教科書”。

首先,從我們追蹤和分析數據來看,來財擔保並非單一的擔保平台,而是構建了一個以擔保為核心,覆蓋跑分洗錢/系統出租/客戶維護的黑產生態帝國,四大業務環環相扣形成閉環。
核心擔保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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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業務是來財擔保平台的基礎業務,也是最核心的業務,為黑產交易提供資金托管和仲裁,流程與好旺擔保類似,但針對性更強——主要服務於“跑分團隊” 和“詐騙團伙”對接。如詐騙團伙需要招募跑分人員洗錢,雙方通過平台上押USDT,約定洗錢規則,完成後再通過平台退押,平台抽佣8%。
從鏈上數據來看,來財擔保擁有3個核心虛擬幣地址,分別對應上押、備用金和下押功能:
上押地址(TKxxxx1):2024年5月至2026年2月,累計流入9656.18萬USDT,資金全部來自疑似黑產地址,主要用於收取交易雙方的押金;

備用金地址(THxxxx2):2025年7月至2026年2月,累計流入1200萬USDT,資金全部來自上押地址,主要用於向黑產從業者展示“平台實力”,吸引更多用戶加入;

下押地址(TPxxxx3):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累計流入9.37億USDT,資金主要來自平台的跑分業務地址,用於交易完成後的押金退還,其資金流向呈現 “整進散出”特徵,小額流出居多,完全符合退押金的資金軌跡。

跑分洗錢業務

平台自主開發跑分APP,碼商(跑分人員)需提前繳納押金(最低5000元人民幣或等值USDT),才能參與洗錢訂單搶單。碼商收到違法資金後,通過交易所或幣商兌換成USDT轉回平台,平台抽取佣金後再轉給境外盘口。
我們追蹤到3個平台核心支付地址,累計交易規模達9.33億USDT:
唯一支付地址(TQxxxx4):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交易7.15億USDT,主要負責退押和向境外盘口轉賬;
唯一收款地址(TLxxxx5):2025年1月至2026年2月,交易6.74億USDT,資金主要來自交易所和幣商地址,是用戶轉賬的主要接收地址。

(二)來財擔保技術隱蔽手段:極力躲避監管追蹤
作為技術安全公司,我們對來財擔保的技術架構進行了深度分析,發現其為了躲避追蹤,採用了一系列專業的隱蔽手段,這也是很多非法擔保平台的共性做法:

說完技術層面,我們再聊聊法律層面問題。
現實生活中,很多黑產從業者和想“賺快錢”的人都抱有僥倖心理,覺得 “境外平台沒人管”、“只是轉個帳,不算犯罪”。但事實是,無論平台在境外還是境內,只要涉及中國公民、損害中國利益,就會受到中國法律的制裁;無論參與者是主動犯罪還是被動參與,只要觸犯法律,就會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中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境外擔保平台的運營者主要涉嫌以下罪名:
❶ 洗錢罪 為毒品犯罪、黑社會性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提供資金帳戶、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等行為,均構成洗錢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若涉及金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❷ 非法經營罪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境外擔保平台本質上是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❸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助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構成幫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外,平台運營者還可能根據具體業務,涉及詐騙罪、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罪、走私罪等多個罪名,實行數罪並罰。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註冊在境外、伺服器在境外,運營者是外籍人士,只要其業務涉及中國公民的違法交易、損害中國利益,中國司法機關就有管轄權。近年來,我國通過國際司法協助,成功引渡了多名境外黑產平台運營者,可謂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很多人覺得自己只不過是 “賺點小錢”,不會觸犯重罪,但實際上,以下幾種常見行為都可能構成犯罪:
❶ 參與跑分洗錢 透過平台提供的跑分APP,用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微信接收陌生資金,再兌換USDT轉給平台指定地址,賺取佣金。這種行為涉嫌幫助犯罪,即使只參與一次,只要涉案金額達到一定標準(通常是支付結算金額2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❷ 充當U商,為平台提供兌換服務 在平台與用戶之間充當USDT兌換中介,接收用戶的人民幣,再轉給平台USDT,或者反之,賺取差價。這種行為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幫助犯罪罪或洗錢罪,尤其是當明知資金來自電信詐騙、賭博等違法犯罪時,量刑會更重。
❸ 推廣引流 為擔保平台拉新用戶,每成功推薦一人即可獲得佣金。這種行為屬於為犯罪提供廣告推廣幫助,構成幫助罪,即使沒有直接參與資金交易,也需承擔法律責任。
❹ 出租銀行卡、手機卡 將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出租給他人,用於平台的資金接收或註冊,這種行為被稱為“兩卡”犯罪,是幫助犯罪的常見表現形式,近年來一直是公安機關打擊的重點。
此外,即使不構成刑事犯罪,參與者的銀行卡、支付寶、微信支付賬戶也會被凍結,影響正常生活;若涉及跨境資金流動,還可能被納入征信黑名單,影響貸款、信用卡申請等。
很多涉案人員被抓獲後會以各種理由為自己辯解,但這些借口在法律面前都不成立:
❶“我不知道這是違法的” 是否明知,不能僅憑當事人的口頭陳述,司法機關會根據其認知能力、接觸環境、獲利情況等綜合判斷。比如,一個長期在幣圈混跡的人,不可能不知道 USDT 跑分大概率涉及洗錢,這種情況下,“不知情”的辯解的不會被採納。
❷“平台在境外,我以為中國管不到” 如前所述,只要行為損害中國利益、涉及中國公民,中國司法機關就有管轄權,境外不是法外之地。
❸“我只是個小角色,賺的錢很少” 在共同犯罪中,即使是從犯,也需承擔刑事責任,只是量刑會輕於主犯,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逍遙法外。
Web3的核心是去中心化和透明化,但技術本身不會區分合法與非法,真正的行業從業者都在堅守合規底線,而那些利用技術從事非法活動的平台,終將被監管打擊、被行業拋棄。
所有境外無牌虛擬幣擔保平台,本質都是黑灰產“幫兇”,你以為的“安全擔保”,其實是在為犯罪行為背書,參與其中就是在觸碰法律紅線。而黑灰產“賺快錢”路子背後,全是看不見的陷阱。平台可能卷款跑路,資金可能被凍結,參與還可能淪為犯罪工具,最終只會落得“錢沒賺到,牢飯吃夠”的下場。
最後想說: Web3技術本身具有巨大創新潛力,但這種潛力必須在合法合規框架內發揮。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大家打破信息差,認清某些擔保平台“真面目”,遠離黑灰產,守護好自己的財產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