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注意到這個消息,值得關注。紐約基本上是在說「我們不等華盛頓」來制定加密貨幣監管,並且他們正以刑事處罰的方式大力推行,這可能會重塑整個行業的運作方式。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曼哈頓檢察官阿爾文·布拉格(Alvin Bragg)和州參議員澤爾諾爾·邁瑞(Zellnor Myrie)在一月提出了CRYPTO法案——名字其實相當巧妙,是加密貨幣監管帶來的保護、信任與監督(Cryptocurrency Regulation Yields Protections, Trust, and Oversight)。這個法案將未經許可的加密貨幣運營列為刑事犯罪,而不僅僅是民事問題。如果你處理大量交易,最高可判15年監禁。

罰則結構是分級的,這點很有趣。基本的未經許可活動屬於A類輕罪。若在30天內達到2萬5千美元或每年達到25萬美元,則升級為E類重罪。最高層級是C類重罪——即5到15年監禁——當你的年交易量超過$1 百萬美元時。布拉格非常直率地表示:忽視許可要求和審查程序的加密貨幣運營商,已經進入刑事領域。

那為什麼現在要推動這個呢?去年,特朗普政府的司法部基本上瓦解了聯邦層面的加密執法。他們在2025年4月解散了國家加密貨幣執法團隊,並指示檢察官專注於恐怖主義和毒品案件。這就留下了一個空白——紐約用州層面的刑事法律來填補這個空白。說實話,這是一個相當大膽的舉動。已經有18個州和聯邦系統在刑事化未經許可的加密活動,但紐約將其視為必要的後備措施,因為華盛頓已經退縮。

布拉格在紐約法學院明確表示,這個領域需要「加強版的問責制」。目前,紐約只對未經許可的運營商施以民事罰款。這次的加密貨幣更新將徹底改變這一點。

有趣的是,這個時機與更廣泛的監管格局形成對比。聯邦層面仍在根據GENIUS法案建立框架——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貨幣監理署(OCC)和財政部都在制定適用於有牌照實體的規則。但這也讓未經許可的運營商處於一個奇怪的盲點,而這正是CRYPTO法案的目標。它填補了聯邦監管未觸及的空白。

但事情是這樣——這個法案仍需通過紐約州立法機關,目前尚未公布具體時間表。所以它還不是法律。但這個信號很重要。如果通過,將為各州在聯邦行動退縮時如何積極執法樹立先例。這是值得追蹤的加密貨幣動態,因為它可能會影響其他州的做法。

無論如何,這正逐漸成為州與聯邦層面加密貨幣監管的決定性時刻。值得關注這個發展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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