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目前對於大多數個人加密貨幣收益,採用雜項收入(zasshotoku)課稅,並與其他應稅收入合併,依照累進所得稅率徵收。無論是將加密貨幣兌換為日圓、不同代幣間互換,或以加密貨幣支付,都可能產生應稅事件。對高所得納稅人而言,國家與地方稅合計的最高稅負可達約 55%。
日本 2026 年《金融商品交易法》(FIEA)改革將帶來重大監管變革,使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更貼近日本傳統金融市場架構。不過,未來規劃中的 20% 單獨徵稅制度尚未落實,仍待進一步推行。

日本目前將大多數個人加密貨幣收益歸類為雜項收入,意即加密貨幣收益需與其他應稅收入合併計算所得稅。
日本國稅廳(NTA)規定,加密資產收入原則上屬於雜項收入,除非特殊情形可歸為其他類別,例如營業收入。
與上市證券多採單獨課稅不同,加密貨幣收益目前依日本一般累進所得稅結構課稅。
這項差異至關重要,因為加密貨幣收益並無固定稅率,最終稅負將取決於納稅人總收入、扣除項目與地方稅。
如需了解日本監管轉型與加密資產金融屬性重分類之關聯,請參閱 日本加密資產金融屬性重分類。
納稅人於處分資產或獲得與加密貨幣相關收入時,即產生應稅事件。
| 交易類型 | 目前稅收處理方式 |
|---|---|
| 將比特幣或加密貨幣兌換為日圓 | 依處分價值與取得成本計算損益 |
| 以 BTC 兌換 ETH 或其他代幣 | 被兌換的加密貨幣按其日圓價值視為已處分 |
| 以加密貨幣購買商品 | 用於支付的加密貨幣可能產生應稅收入 |
| 挖礦獎勵 | 取得價值可視為收入 |
| 鏈上賺幣獎勵 | 取得價值可能產生應稅收入 |
| 僅持有加密貨幣未出售 | 未實現收益基本不課稅 |
常見誤解為僅將加密貨幣兌換為法幣才需納稅。實際上,在日本,代幣互換同樣會觸發課稅,因原始資產已轉換為另一資產。
日本目前並無專屬加密貨幣稅率。加密貨幣收入與其他應稅收入合併,並依累進所得稅率課稅。
| 應稅收入 | 國家所得稅率 |
|---|---|
| ¥195 萬及以下 | 5% |
| ¥195 萬至 ¥330 萬 | 10% |
| ¥330 萬至 ¥695 萬 | 20% |
| ¥695 萬至 ¥900 萬 | 23% |
| ¥900 萬至 ¥1,800 萬 | 33% |
| ¥1,800 萬至 ¥4,000 萬 | 40% |
| 超過 ¥4,000 萬 | 45% |
日本同時徵收地方居民稅與重建特別稅。由於加密貨幣收益與其他應稅收入合併,高所得納稅人綜合稅負最高可達約 55%。
實際稅額依個人收入、扣除項、支出及情況而異。日本國稅廳亦提供最新所得稅與加密貨幣計算指引。
加密貨幣收益會提升納稅人邊際稅率,因其與現有應稅收入合併計算。
舉例而言,若納稅人部分收入已進入較高稅階,新增加密貨幣收益可能導致部分收入適用更高邊際稅率。
日本累進課稅制度不代表所有加密貨幣收益皆適用最高稅率,而是不同收入區間適用不同稅階。
因此,對於一年內頻繁進行兌換、出售或獎勵交易的活躍交易者,妥善保存交易記錄尤為重要。
依現行制度,加密貨幣虧損原則上不得抵減薪資收入,亦不得結轉至未來年度。
| 項目 | 目前規定 |
|---|---|
| 加密貨幣虧損抵減薪資 | 原則上不可 |
| 虧損結轉 | 原則上不可 |
| 單獨加密貨幣課稅 | 尚未施行 |
| 記錄保存義務 | 必須 |
未來稅收架構預計將引入三年虧損結轉制度,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加密貨幣交易。
如需了解虧損處理與未來制度之關聯,請參閱 加密貨幣虧損結轉規則。
日本 2026 年 FIEA 修法將強化金融市場規範,改變加密貨幣資產及相關企業的監管方式。
此改革不會立即取代現行稅收規則,但將為未來稅制變革奠定監管基礎。
| 改革領域 | 預期影響 |
|---|---|
| 資訊揭露要求 | 提供更多關於符合條件加密資產及發行人資訊 |
| 內線交易限制 | 限制利用重大非公開資訊進行交易 |
| 交易所監管 | 強化合規及治理義務 |
| 投資者保護 | 提供更多證券化保護措施 |
金融廳的改革架構促使加密貨幣朝向日本受監管金融市場結構發展,這也說明監管分類不僅影響稅務。
支付服務法與 FIEA 的區別至關重要,因加密貨幣監管正由支付導向轉型為更廣泛的投資資產架構。
日本計畫針對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實施 20% 單獨徵稅制度,但尚未正式上路。
| 類別 | 目前制度 | 未來制度 |
|---|---|---|
| 稅收方式 | 雜項收入 | 單獨徵稅 |
| 稅率 | 累進稅率 | 計畫 20% |
| 虧損處理 | 原則上不可 | 計畫三年結轉 |
| 生效狀態 | 已施行 | 待施行 |
規劃中的 20% 稅率包含:
財務省 2026 財年稅制改革綱要將新稅制與加密貨幣監管更新掛鉤。
實際生效時點將視 FIEA 相關條文正式生效而定。如於 2027 年上路,單獨徵稅可能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
在官方規則公布前,日本納稅人仍應遵循現行稅制。
日本 FIEA 改革有望為本地加密貨幣投資產品建立監管路徑,但不代表自動核准比特幣或以太坊 ETF。
未來加密貨幣投資產品仍須:
本次改革為機構型產品提供潛在架構,但 ETF 上市與否仍取決於後續監管決策。
日本加密貨幣用戶應持續依現行稅制完整保存所有交易紀錄。
重要紀錄包括:
過渡期間最重要的是理解法律通過與稅制生效間的時序差異。
日本 FIEA 改革屬重大監管轉型,但現行加密貨幣稅務義務仍須履行,直至新架構正式上路。
日本加密貨幣稅收目前採累進所得稅架構,大多數個人加密貨幣收益被歸為 雜項收入,應稅事件包含出售加密貨幣、兌換代幣或以數位資產支付。
日本 2026 年 FIEA 改革將透過強化資訊揭露、內線交易限制與加強交易所監管,提升加密貨幣監管層級。
規劃中的 20% 單獨徵稅制有望顯著改變符合條件加密貨幣交易的課稅方式,但尚未正式施行。納稅人應持續依日本國稅廳現行指引辦理,直至新制正式確立。
本文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稅務、法律或投資建議。
加密貨幣稅務計算通常需釐清每筆應稅交易的日圓價值,並扣除處分資產的取得成本。由於日本多將加密貨幣收益歸為雜項收入,最終課稅金額取決於總應稅收入。
是。以一種加密貨幣兌換另一種(如比特幣換以太坊)會產生應稅事件,因處分資產須以日圓價值計算。
原則上無須納稅。僅持有加密貨幣且未出售或處分,依現行制度通常不構成應稅事件。
尚未上路。日本規劃推出 20% 單獨徵稅制,但目前尚未施行,現行累進稅率仍適用。
原則上不可。現行規定通常不允許加密貨幣虧損抵減就業收入或結轉至未來年度。





